讲好市监故事,传播市监声音。这里有权威热门的“市监资讯”,有实用有趣的“市监科普”,还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典型个案”……hi~【市监之声】线上广播与大家见面啦~每周我们都会与大家分享本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最有看点的新闻。现在,就一起来收听本周播报吧~
7月5日,区食药安办召开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镇街、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对创建标准及评分细则进行讲解,并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酒吧进口酒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酒吧是否销售进口酒水、销售的进口酒水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有中文标签及信息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酒水等其他违法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人次,检查酒吧7家,其中2家因涉嫌销售过期食品和无中文标签食品,被立案查处。
暑期已至,萧山国际机场迎来了暑运客流高峰,为营造机场良好的消费环境,近日,区市场监管局空港分局对萧山国际机场开展暑期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机场区域内食品销售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区域使用频率较高的电梯以及经营主体明码标价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机场内各类经营主体42家,现场责令改正4家。
近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早前,该局根据12315平台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的网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某款全自动麻将机的网页上,宣称取得中国发明专利。经核查,截至案发,当事人自述标注的专利号实为专利申请号,该项专利还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夏季来临,蚊虫来袭,驱蚊产品又开始热销。作为消费者,该如何正确选购和使用驱蚊产品呢?
农业农村部明确,只要声称某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不管是“防蚊贴”“防蚊剂”“防蚊液”“驱蚊手环”,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都应该属于农药范畴,都必须在产品的标签中明确标明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
在选购带有芳香气味的外用驱蚊产品时,要看清其成分和含量。虽然柠檬草、驱蚊草、香茅草、丁香、薄荷等天然植物及其精油,确实具有一定的驱避昆虫的作用,但是因其具有易挥发的特点,因此建议这类驱蚊产品仅在蚊虫不多的环境中短时间(2小时以内)防蚊时使用。此外,天然精油,通常价格较高。如售价较低,大概率使用了劣质化学合成精油,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甚至引起过敏,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
这类产品大多含有乙醇,属于易燃液体。因此使用时切勿使用浓度过高,要尽量远离热源、热表面、火花、明火和其他点火源。如,电蚊拍在开启时,瞬间放电达2000V,不建议与之同时使用,以免产生电火花发生燃烧。
| 铆足干劲,全力备战!文明指数测评迎检“总动员”ing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