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42号公告,决定自10月11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公告表示,自2024年10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欧盟的相关白兰地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1-进口环节消费税比例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和有关调查结果,商务部10月8日发布公告称,2024年8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应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装入200升以下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白兰地)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并于2024年8月29日作出初步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初步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30.6%~39.0%。第35号公告中,商务部还披露了各家公司的倾销幅度。其中被抽样公司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 (Martell & Co)倾销幅度为30.6%,法国轩尼诗公司(Jas Hennessy & Co)倾销幅度为39%,埃·雷米马丹公司(E. REMY MARTIN & C°、人头马)倾销幅度为38.1%,其他欧盟公司 (All others)倾销幅度为39%。在8月29日的公告中,商务部表示本案暂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中国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文件还显示,损害调查期内,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倾销进口产品 进口数量整体先升后降、总体下降,损害调查期期末呈现显著上升趋势。同时,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以及2023年1—9月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数量均分别占同期中国相关白兰地总进口量的 97.5%以上,欧盟是中国进口相关白兰地的最主要来源。
白兰地属于烈酒,它与白酒、威士忌、朗姆酒、金酒、伏特加、龙舌兰酒、日本清酒共同被称为“世界八大烈酒”。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一般被称为白兰地三大品牌。
海关总署数据显示,欧洲白兰地在全球其他市场销量明显下滑,中国市场成为支撑其销量的关键。2023年1-9月,欧盟出口到中国市场的白兰地同比增长22.79%,远高于同期国内相关白兰地需求量10.71%的增长幅度。2024年1-7月的白兰地进口量同比下降17.45%,进口额同比下降17.19%。8月,白兰地进口量约为262万升,同比下跌超38.71%,进口额约为8939万美元,同比下跌45.97%,进口均价约为34.08美元/升,同比下滑11.83%。
虽然从今年1-8月整体数据看来量额在下跌,但实际上从2023年底到今年5月,白兰地进口数据有一波高速增长。业内分析,由于今年前几个月白兰地反倾销调查情况仍旧不确定,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三大干邑白兰地巨头或许在加快中国国内进口的备货量。